| 我区治污环保专项行动出成效 |
|
| 2006-11-12 19:52 文章来源:铜仁地区商务网站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今年6至11月,我区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影响饮水安全的企业和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集中排污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等问题进行集中调查和整治。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全区先后出动3867人次,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1307家次,立案查处了45件环境违法行为。
通过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占全区等标污染负荷比85%以上的三个主要行业(即铁合金、电解锰、水泥)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重点污染源治理达标率在90%以上。全区29户铁合金生产企业中,13户自然停产,15户治理达标,1户正在技改;23户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有19户治理达标,因治理不力关闭2家(松桃汇华锰业、铜津电解锰厂),因市场原因停产1家;水泥生产企业15户,因改制停产2户,11户治理达标,2户处在乌江水电开民淹没区等待搬迁。全区省、地、县三级挂牌督办企业共9户,其中5户已完成治理工作并通过验收,2户正在治理中,2户已制定治理计划,正在组织资金实施。
通过对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取缔了2个编织袋厂,并对部分企业和单位的排污进行了规范。经有关部门监测,目前,全区20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
通过对工业园区的专项检查,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现象明显减少。由于我区从2003年起就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进入园区,又连续三年实施以整治企业污染为主题的“蓝天碧水”工程,因而不存在工业园区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少数企业环保设施不能连续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还实行了挂牌督办。
通过专项行动,继续巩固“锰三角”污染治理成果。坚持各级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防止污染反弹,巩固治理成果;同时实行出境断面水质旬检制度和环境监察联络员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偷排、漏排和环保设施故障情况下的外排行为;并且加大投入,争取省、地、县环保专项资金1600多万元帮助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同时,松桃自治县还对全县所有的锰粉加工企业和矿山开发企业进行了规范和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了锰污染企业的整治成果。 (罗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