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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校正贫富悬殊天平 正视收入分配存在问题 (1)
2006-08-29 09:29  文章来源:中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了解决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中央已经提出了一整套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的具体制度,理顺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缩小已经过大的收入差距。

正视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过大这种情况,有些学者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说“基尼系数不科学”,“超过0.4也不必担心”,“中国的基尼系数需要打个折扣”,“城乡基尼系数应当分别计算”,云云。如何认识和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的确存在一些误区。例如:不少人就分配谈分配,好像问题仅仅是分配本身产生的;谈论分配又把着眼点集中于再分配,好像问题仅仅存在于再分配过程;有的人力图以增加就业的办法缩小收入差距。对此,应当加以澄清。

首先,我国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过大是不可否认的,即使不看统计数字,也可以从观察社会现象中得出结论。基尼系数是一个世界公认的科学数据,基尼系数超过0.4,是因为洛伦兹曲线的曲率足够大,说明低收入家庭比例过大,经济上的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必然增多。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分配关系既不是和生产关系平列的,也不是独立于生产关系之外的;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关系的背面、表现、一个方面。分配的状况都是一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结果;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都不过是生产关系不合理的表现。因此,解决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不能只在收入分配本身做文章,更不能仅仅依赖于再分配。再分配是对初次分配的修正和补充,具有“劫富济贫”的性质,如果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是无能为力的。

第三,增加就业无疑减少了失业救济的人口,但不会从总体上改变分配结构,不会改变工资和利润、居民收入和政府收入的关系,也不会改变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收入差距过大的表现

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比例过大;另一方面是收入差距过大有加速扩大之势。

其中,收入差距过大主要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大;地区差距过大;行业差距过大;居民差距过大。从统计指标来看,主要有6个方面的指标不正常:一是按照国际贫困线标准,贫困人口过多,比例过大。根据2005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01年我国高度贫困人口2.1亿,占总人口的16.6%;中度贫困人口5.9亿,占总人口的46.7%。二是反映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偏大。目前全社会基尼系数为0.46,显著超过0.4的警戒线。三是工资占增加值和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2002年为50.9%,而发达国家在52%~60%之间。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目前相对差距为3.2∶1,实际可比差距估计为5∶1甚至6∶1。五是行业平均工资差距过大。2003年,主要行业之间平均工资最大差距为4.6倍。六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过大。2003年,全国20%最高收入和20%最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为5.3倍。

原因:不合理的生产关系

在现阶段,收入分配是否合理,不在于差距的存在,而在于差距的大小和性质,在于是否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一般来说,由自然规律决定的收入差距,基本上是正常的。例如:只要自然禀赋和历史遗产的差别是合乎规律地形成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属于正常。多种所有制形式是同现阶段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由此造成的收入差距,自然属于正常情况。因此,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既不能笼统地说是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造成的,也不能笼统地说是非公经济、市场经济造成的。

笔者认为,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来自不合理的生产关系——

▲经济制度、经济形式在客观上都有一个合理的界限,即使总体上同生产力相适应,但是如果导致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过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的警戒线,就是不合理的了。必须认识到,即使在正常情况下,市场经济形式本身完全可能导致收入差距过大。

▲我国将长时间处于过渡体制的状态,因此制度和法律上的漏洞很多,生产关系中存在一定不合理的成分,必然产生不合理的分配关系。对于过渡体制的弊端必须给予足够的认识,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消除这些弊端。

▲我国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无疑是正确的,但在个别环节还存在一定的失误,例如,教育、医疗、住房体制的改革,就存在明显的失误。由此造成了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我们应当把过渡体制弊端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和由于改革决策失误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区别开来。

▲作为居民收入基本条件的自然禀赋和历史遗产的差别,是以往和当前不合理的经济政策造成的,并且在长时间的恶性循环中不断扩大。由此造成的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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