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贸易合作中心
荣获贵州省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商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出,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自2006年以来,玉屏侗族自治县贸易合作中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省厅、地区商务局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深挖潜力、探索工作新思路,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为构建和谐玉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玉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2009年8月被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刘泽华)